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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 学生评优、评先标准
一、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班级人数比例8%)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诚实守信,言行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勤劳俭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自觉抵制错误思想,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为A等。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崇尚科学,善于思考,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活动,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合格且至少有四科成绩为B等以上。
3、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坚持“两操”,积极锻炼身体,经常参加课外文体活动,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并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良好以上。
4、参加市级“三好”学生评选的同学必须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评选。
注意:
(1)市级学科成绩一律用A、B、C、D等级填写;(A等:90-100分;B等:80-89分;C等:70-79分;D:60-69分);
(2)《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用分数填写,等级一律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填写。
二、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班级人数比例4%)
1、思想品德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办事公正,团结同学,协调能力强,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带头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有威信。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为A等。
2、工作主动积极,责任心强,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组织,带领同学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有团队精神,有创新意识,富有特色,有责任感,成绩显著,是学校、班主任、教师的得力助手。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身心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良好以上,在成绩合格的基础上要有一科成绩为B等。
4、参加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同学均必须参加教育部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评选。
5、参评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担任两学年以上的干部、二是毕业当年必须担任学生干部,参评非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必须担任一学年以上的干部。
6、优秀学生干部参评范围:学校的学生会干部、团队干部、班团支部、班务会干部(含科代表、组长和寝室长)。
附表:
名 称 | 评比比例 | 思想品德 | 期考成绩 |
“三好” | 8% | A(优) | 合格(四科B等以上) |
优干 | 4% | A(优) | 合格(一科B等以上) |
(说明:以上市级的各项参评标准,全部按市教育局下发文件中对职校的要求来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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