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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 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日期:2021-04-28编辑:nzxxsc来源: 浏览:0

学生的仪容仪表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生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学生仪容仪表应符合学生身份和特点,在美的追求上要讲科学、不赶时髦、不图虚荣、不盲目模仿,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规范学生的仪容仪表,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我校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一、仪容仪表基本要求
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学生身份。
二、仪容仪表细则
(一)头发
1、符合学生身份和性别特征。
2、学生一律不许烫发、染发。
3、男生剪短发(提倡理平头),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不用发胶等定型剂制作怪异发型。
4、男生不留胡须,不留鬓角,不理光头。
5、女生前额刘海不过眉,不披头散发,应梳理整齐(过衣领的头发提倡扎起),不留怪异发型。
(二)面容
1、不画眉、纹眉、不擦眼影。
2、不得在耳朵、鼻子、舌尖等身体部位上穿孔。
3、不涂口红,不抹脂粉(演出化妆需要除外)。
(三)指甲
1、勤剪指甲,时常保持指甲干净清洁。
2、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染指甲。
(四)服装
1、着装整洁、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盲目追求名贵服饰。
2、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
3、着装不得过分暴露,不穿吊带装、露背装、露脐装、超短裤、超短裙和半透明柔装。
4、不得赤裸上身,穿背心、短裤进入教室。
(五)鞋袜
1、生活区以外,不得穿拖鞋(脚伤除外)。
2、体育课必须穿运动鞋。
3、不穿拖鞋式的凉鞋,穿鞋不得踏跟。
(六)其他
1、不佩戴耳环、耳花、耳钉、项链、玉佩、手链、手镯、戒指等饰物及其他挂件。
2、不得纹身、绘身,不得粘纹身贴。
3、勤洗澡,勤换衣服、鞋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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